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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安全网:关于保健食品会销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8/1/15 发布者:myjkcy 共阅504次

    蚂蚁健康产业网:高峰18210630991

    据统计,江苏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已近百家,保健食品销售企业更是多达数万家。然而在繁荣的表象下,也夹杂着不和谐的音符,一些保健食品销售企业擅自增加保健功能,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吸引消费者购买,引发一系列消费维权事件,不仅给正规的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造成损害,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笔者结合基层保健食品会销监管模式,以及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谈一谈对保健食品会销的四点看法。

    1、转变思想观念

    作为保健食品行业的监管者,以往一接到类似会销的投诉举报,第一反应就是在非法集会,骗钱敛财,也就抱着现场驱散,消除影响的想法去执法;还有一些也是本着让销售者吃点亏,给消费者实惠的态度解决问题。其实这在无形中破坏了正常市场,压制了合法的经营。执法者应该意识到,正规的保健食品不是洪水猛兽,而是逐渐演变成人们日常的一种生活需要品,要改变过去“严打”的做法和“一阵风”式的监管,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不偏不倚,不带偏见,保护正常的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2、规范会销行为

    所有从事保健食品会销的企业都必须到许可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确定合法主体资质;会销的场所必须为经营场所,签订租赁协议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房东作为租赁方,负有监督责任;对于会销人数超过200人的,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备,防止出现群体事件;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告知会销的基本信息。

    举办方应对参会的消费者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明了,尤其是一些认知判断能力欠缺或者年龄稍大的消费者,一定要制作《亲情联系卡》,将会销的产品信息,中老年人的需求,联系方式等告知子女或者监护人,取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这既是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的权利,也是避免事后矛盾纠纷。

    会销产品必须从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正规渠道获取。场所陈列的保健食品,须将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该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一同展示,体现来源的合法性,达到追本溯源的目的。

    会销中等狂热劲头一过,冷静下来后部分消费者就会后悔当初的抉择,产生矛盾纠纷。监管部门要对会销人员进行教育,签订承诺书,会销中对产品进行功能介绍,或穿插一些健康讲座或科学养生知识,杜绝纯粹的煽情式的鼓动,强买强卖,可先体验后购买,确保消费者以理性的心态选择产品。

    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既有利于销售者掌控现场情况,防止老年人意外发生;同时将视频接入市场监管系统,便于监管部门实时调阅,有利于规范会销行为,让虚假夸大宣传,招摇撞骗的行为无处遁形。

    3、完善售后服务

    保健食品也是一种商品,必须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对售卖出去的保健食品,应做好信息登记,及时跟踪回访,答疑解惑,做好服务,妥善处理每一起客户反馈。会销中给出的承诺应精心周密落实。特别是与中老年人的亲属做好沟通解释,得到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对于冲动消费购买量大的,作为责任企业应当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予以退换货处置,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4、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保健食品会销,涉及的群体特殊,既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和谐,也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安宁。公安部门应对会销人员的性质和会销的规模加以控制,尤其是租赁宾馆酒店等场所从事会销的,防止出现变相的传销或者限制人生自由的现象;消防部门应加强集会场所的消防设施检查,防止因老年人腿脚不灵便,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物价部门应按照定价准则,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合理的产品销售价格,防止出现暴利虚高的价格;行政审批部门应严把审批手续,使会销单位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和详实的信息资料;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会销现场的监管,广告宣传的审查,投诉渠道的畅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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