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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前推送的《保健食品=药品?》一文中,我们已经明确了保健食品是不能替代药品的。文章推送后,小伙伴们纷纷在后台留言咨询关于保健食品的各种问题。今天,我们将就这些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一
保健食品在上市前要经过行政审批吗?
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目前,食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上市施行注册与备案制度。
保健食品注册,是指食品监管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生产和进口下列产品应当申请保健食品注册:
1.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
2.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
保健食品备案,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监管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生产和进口下列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备案:
1. 使用已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
2. 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二
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怎么解读?
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那么,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怎么解读呢?
2003年,由原卫生部承担的保健食品审批职能移交到原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所以,目前市场上的保健食品有两种批准文号:一种是2003年以前通过审批的“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代表原卫生部,“健”代表保健食品,“进”代表进口,如卫食健字(1997)第0005号、卫食健进字(1999)第0175号;另外一种是2003年以后通过审批的“国食健字”,“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健”代表保健食品;“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如国食健字G20140262、国食健字J201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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